春暖花开去旅行 擦亮眼睛避陷阱
——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出游提醒
春风送暖,出游渐旺。为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远离旅游消费陷阱,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特梳理常见旅游风险点,提醒大家理性参团、文明出行、依法维权。
一、警惕“无证经营”,认准合法资质
1.不参加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户外俱乐部”“旅游群”“个人定制”等名义私自组织的旅游团。
2.不相信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超范围收客、私自签约的违规服务。
3.不选择个人微商、非正规机构私下揽客的无资质旅游产品,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二、警惕“低价陷阱”,抵制强制购物
1.不报名“超低价”“零负团费”旅游产品,警惕背后暗藏的强制购物、自费牟利套路。
2.不轻信“纯玩无购物”“五星住宿”“专车接送”等虚假宣传,严防行程降标、缩水、造假。
3.不参与“免费游”“买产品送旅游”活动,拒绝强制消费与高价商品推销。
三、警惕“合同乱象”,不签糊涂合同
1.不接受不签订正规旅游合同,或仅用简易纸条、微信记录代替正式合同的行为。
2.不签署信息模糊不全的合同,拒绝未明确行程、景点、住宿、餐标、购物点、自费项目、退费标准的协议。
3.不妥协任何霸王条款,抵制单方随意更改行程、损失全由游客承担、拒绝合理退改的不合理约定。
4.不同意收客后擅自拼团、转团、卖团,不告知、不担责的违规操作。
四、警惕导游乱象,守住自身权益
1.不接受未取得导游证人员带团、导游私自承揽业务、服务不规范、态度恶劣的服务。
2.不妥协导游/领队强迫、变相强迫购物,以拖延时间、言语刁难、甩团停服等方式的施压行为。
3.不允许擅自变更行程、延长购物停留时间、降低餐标、增加自费项目。
4.不购买指定高价店内质次价高商品,不相信保健品、工艺品、玉石等虚假宣传。
五、警惕“收款风险”,拒绝私下转账
1.不进行微信、支付宝转个人账户操作,要求走对公账户、开具正规发票。
2.不支付离团费、人头费、强制小费等合同外的违规费用。
3.不选择未按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险的旅行社,避免出险后理赔困难。
以下温馨提示游客请谨记
1.参团先查资质,选择正规旅行社。
2.报名必签合同,索要发票凭证。
3.不信低价噱头,抵制强制购物。
4.保留合同、票据、聊天记录、视频音频等,遇侵权及时拨打12345投诉维权。
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安心畅享春日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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