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广旅局党组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25年11月7日,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韩卫军主持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市文广旅局副局长马永军同志围绕《文物保护法》的立法精神、核心要义、主要制度和法律责任等进行了领学。《文物保护法》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基础性、主干性法律,是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准确理解、全面贯彻《文物保护法》,对于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我市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文物保护的重要性。 全局上下要站在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切实扛起依法保护管理文物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要将学习贯彻《文物保护法》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实。二要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各班子成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据《文物保护法》,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做好考古发掘、文物安全巡查等工作,确保文物保护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要强化宣传普及,积极营造保护文物社会氛围。 要持续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文物保护,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风尚。
此次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局党组依法保护文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下一步,市文广旅局将继续深化对《文物保护法》的学习贯彻,并将其与具体工作实践紧密结合,不断推动我市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文化强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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