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乡市文化市场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系列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文化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保障文化市场有序繁荣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新乡市文化市场行政检查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行政检查,实现对我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全覆盖监管,压实经营主体守法经营责任,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既防范化解文化市场风险,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检查时间
2026年全年。
三、检查对象及频次
全市范围内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互联网文化活动等领域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以及文化艺术类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业监管经营单位全覆盖。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文化和旅游领域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原则上对低风险主体全年检查频次上限为2次,中风险主体上限为6次,高风险主体上限为12次。因上级交办、同级转办、数据监测、举报投诉线索核查、案件查处、行政许可现场勘验等,确需实施检查的,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四、检查要求
(一)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执法人员要落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新乡市关于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工作的公告》要求,做到“扫码入企”“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二)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按照市文广旅局《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做到柔性执法和轻微情节首违不罚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确保包容审慎监管取得实效。
(三)恪守涉企行政检查纪律。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文件精神,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坚持无事不扰、属地管辖为原则,防止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
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3月25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