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公开征集
文广旅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深挖文广旅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净化全市文广旅市场环境,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全市文广旅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全市文化、旅游、文物、广电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以及全市文广旅系统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
(一)文化市场。网吧、娱乐场所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藏匿“黄赌毒”等违法活动;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被黑恶势力操控把持;营业性演出市场存在的恶意垄断演艺资源、操控市场价格、组织低俗色情演出等违法行为。
(二)旅游市场。以暴力、胁迫、滋扰等手段在旅游景区、旅游集散地实施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黑社、黑导、黑车、黑店”非法经营、垄断客源、欺客宰客;旅行社、导游开展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诱导游客消费,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擅自变更行程、私设收费项目;在文旅项目开发建设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阻工扰工等违法行为。
(三)文物领域。有组织团伙盗掘古墓葬、古遗址、石窟石刻、古建筑构件,非法收购、运输、倒卖、走私文物,破坏文物古迹、损毁文保设施等违法行为。
(四)广播电视领域。非法设立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私装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擅自搭建地下黑广播、黑机顶盒;蓄意破坏、损毁、侵占广播电视公共传输设施,干扰正常广播电视信号传输;网络视听、广电新媒体领域传播违法违规有害信息等违法行为。
(五)公职人员涉腐涉“伞”线索。文广旅系统干部职工、执法人员包庇纵容行业乱象、涉黑涉恶行为;利用职权为违规经营主体通风报信、徇私枉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渠道
1、举报电话:0373-3037599;0373-3669058(法定工作日时间)
2、电子邮箱:xxwgljshb@163.com
3、来信地址:新乡市平原路599号中原银行北楼6楼607室(新乡市文广旅局办公室),邮编:453000
三、其他事项
(一)举报线索应当实事求是、客观真实,详细说明被举报对象、事发时间地点、违法事实,尽可能提供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方便核查处置。
(二)鼓励实名举报,我局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提供虚构线索、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受理,或已进入行政复议、司法程序的相关事项,不纳入本次线索征集受理范围。
特此公告。
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9月3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