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指导重大文化及相关产业项目实施;指导推进对外文化贸易;负责全市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和会展交易。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工作;建立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组织开展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组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