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文物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2-04-11 10:38:24  发布人:  阅读次数:4579次

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事业发展规划;编报全市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年度计划及监管经费使用;负责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负责指导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建设、业务、宣传及开放工作;指导相关文创产品的研发与推广;负责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文物系统职工培训;拟订全市文物保护和文物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指导全市文物单位做好开放、管理、利用工作,促进文旅融合;负责文物工作理论与政策研究;组织指导、协调相关文物保护单位的研究及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推荐申报、规划、管理、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文物信息化、数据库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管理、保护和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拟订全市文物科技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基础应用预防性保护研究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文物对外交流和外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