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新乡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宣传启动仪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河朔图书馆旧址门前举行。宣传启动仪式由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主办 ,市属各区文化旅游局和市直文博单位参加了此次宣传启动仪式。
《新乡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为新乡市首部关于历史文化保护的地方性法规,2021年11月2日经新乡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21年11月27日,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为总则、保护、考古、利用、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36条。《条例》健全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责任体系,构建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体系,突出了新乡特色不可移动文物的重点保护,理顺了相关部门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关系,推动了不可移动文物的社会参与和合理利用,科学合理设定法律责任。
新乡市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处、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7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00余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1200余处。条例的实施为这些不可移动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
据悉,今年新乡市文物系统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利用国际古迹遗址日、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和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对不可移动保护进行宣传,同时开展不可移动文物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人、文物保护员、执法人员等各类人群的培训,提升全民文物保护意识,为中华文明的传承和文化自信的建立提供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