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于7月14日印发了《第一批古代名碑名刻文物名录》,新乡市有4通上榜,分别为《北魏孝文皇帝吊比干文碑》、《西明寺造像碑》、《百门陂碑》、《新乡文庙大观圣作之碑》。该名录共包含碑刻、摩崖石刻等1658通(方)重要文物,刻成年代从战国至清,文字种类包含汉文、藏文、蒙文、满文、维吾尔文等20种。河南省共有145通(方)文物入选。
北魏孝文皇帝吊比干文碑,北魏太和十八年(494年)刻立,原碑已毁,现存碑为宋元佑五年(1090年)依拓重刻,现存于国家文物保护单位比干庙碑廊内。碑高2.56米,宽1.36米,楷书,28行,行字46个。篆额“皇帝吊殷比干文”7字,碑文为孝文帝拓跋宏亲笔撰写。无书丹人姓名,相传为北魏著名书法家崔浩所书。碑文字体方整,笔画瘦硬峻直,两端方而粗,犹如硬骨,是北魏碑刻书法艺术的杰出代表作品。碑阴刻文4列,前3列从吊官82人题名,最后1列为宋吴所撰"碑记"。孝文帝在由平城迁都洛阳的途中凭吊比干墓并撰文立碑,此碑为唐以后的比干拜祭树立了范式。也是孝文帝“汉化”思想的直接体现,具有教化功能,对北魏历史,民族文化交流史及中华民族融合形成的研究都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西明寺造像碑,位于新乡县翟坡小宋佛村西北,现存在新乡县历代石刻博物馆内。该造像碑通高4.8米,属单体石刻造像,是北魏晚期造像碑中的精品之作。背光呈莲花瓣形,正面雕一佛二菩萨,本尊为无量寿佛,两侧协侍为观世音和大势至,统称"西方之圣"。三尊像身后雕刻有化佛、飞天等。该造像碑,体型高大,整体雕刻细腻,线条流畅,被誉为"中原之冠",为研究南北朝时期的雕刻艺术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2006年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百门陂碑,大唐长安四年(704)九月所立,碑现存于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百泉—卫源庙内。碑通高1.62米,宽0.85米,厚0.18米。碑体四面都有文字,额题“百门陂碑”四个大字,介于篆隶之间,气势苍劲;碑阳字体为行书,29行,满行44字,共计1263字,稳重坚实,流动自然。辛怡谏撰、张元琮记、孙去烦书。碑阳为《卫州共城县百门陂碑铭并序》,碑阴为记录地方官府祈雨祈晴经过的《碑阴记》以及题名与赞诗。碑文详细记录了卫州共城县令曹怀节在长安二年至四年(702—704)率领官民在百门陂神祠多次祈雨祈晴获验的史事,高度赞颂了百泉水的功德,凸显百门陂的地理标志作用,具有水利灌溉和水旱祈祷的双重价值。该碑中有不少武周新字反映了唐代特定的文字演变发展和历史变革,同时描绘当时官府与民众百姓祈祷祭祀的盛况,对了解唐朝民间官民生活,神祇信仰提供参考,对研究唐代地方治理制度提供重要价值。
新乡文庙大观圣作之碑简称“大观碑”,因由皇帝撰文并书写,因此称“圣作之碑”;又名“御制八行八刑碑”。
该碑于北宋大观二年(1108年)八月立于文庙。碑高4.47米,宽1.26米,厚0.42米,额的上部及碑两侧刻有“二龙戏珠”和花草组成的图案,下刻云气纹饰,碑体高大,刻工精细。碑文由宋徽宗赵佶撰文并书写,尚书左仆射门下侍郎蔡京题额“大观圣作之碑”6字,并由当时的书学博士李时雍摹写上石,立于全国各地。碑的正文和书款共17行,满行71字,正文共1007字,缺损118字。《大观圣作之碑》是宋徽宗“瘦金体”书法之代表作品,亦是正书中保存字数最多的一件碑刻,被列为中楷之首。碑文内容是北宋末年宋徽宗颁布的“八行、八刑”取士诏书,保存较好,对北宋末期教育、取士制度和书法艺术的研究提供重要的实物资料,具有较高历史价值。2013年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