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文旅市场复苏和振兴,我市文旅演出市场呈现出繁荣和蓬勃发展的局面,随之而起的是景区、演出场所、商场等对演出市场相关审批监管法律法规不熟悉,而出现无资质举办、无照经营、不审批经营等违法演出活动,给自身经营带来了违法风险,也给文旅市场监管和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为推动文旅演出市场繁荣和复苏,助力经济振兴,扶持指导企业避险合规发展,提升拓宽文旅行政服务和监管效能和边界,增强文旅企业和社会的获得感,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家文旅部、省文旅厅关于加强演出市场管理的要求精神,市文旅局主动改进工作方式,8月1日,我局专门组织了审批、执法监督和企业主体三方见面会,面对面讲解前期审批各项流程,讲解违规无证照经营的法律风险和安全隐患,使企业主体和审批、执法监管一次性全流程知晓,一次性全面无缝隙对接。会议由市文旅局三级调研员冀国强同志主持,市支队、相关县区文旅局分管副职,审批、执法工作人员和南太行公司、宝泉、京华园、比干庙、同盟古镇等演出活跃文旅代表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近期文旅部、省文旅厅关于营业性演出市场管理的相关文件,行政审批科科长韩贤伦就营业性演出定义、申请主体、申报材料等相关知识进行了培训交流。市支队郭玉杰同志就营业性演出现场执法分资质查验、内容监管、法律法规等不同方面进行了宣讲。
会议特别指出,在疫情防控政策调整转段后,经济复苏回暖,演出活动活跃,在丰富文化生活的同时,也存在部分县区审批、监管措施不力,演出举办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等问题。全国部分地方演出市场个别演出活动发生现场安全事故,个别演员演出现场发表不当言论,部分热门演出存在炒票等问题,影响了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也给我市文旅演出市场提出了警示。
会议要求,各地文旅行政审批、市场综合管理和执法部门要加强演出市场管理和执法工作,严格执行演出市场准入制度,主动靠前,积极普法释法,要上门服务,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帮助企业积极依法完善资质,支持热门景区等举办音乐节、实景演艺等活动促进文旅消费复苏,同时也要加强管理,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监管,把好内容审核,抵制低俗、庸俗、媚俗演出活动,为我市文化演出市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营造良好环境。
会议同时要求,各文旅市场主体要敬畏文旅市场演出法规规范,切实落实安全和市场监管主体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依法取得资质,依法审批活动举办,规避违法和安全监管漏洞,保障演出规范、依法、有序。
本次会议既是为规范我市营业性演出市场秩序,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有针对性对相关文旅企业开展的普法释法和行政指导会,也是对演出市场存在的问题的提醒和约谈警示会议,起到了积极显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