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暑期、汛期、旅游高峰期“多期叠加”,我市A级旅游景区全面进入应对极端天气、游客流量增大等安全生产管理关键期。为做好A级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工作,市文广旅局多措并举,持续保障A级旅游景区安全运营。
落实景区安评工作。新乡市共有A级旅游景区33家,其中,5A级旅游景区2家、4A级旅游景区11家、3A级旅游景区19家、2A级旅游景区1家,市文广旅局高度重视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抓实抓细。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GB/T17775-2024)国家标准中等级划分前提条件,旅游景区进行等级评定应“符合经过安全风险评估”的工作要求,新乡市文广旅局于4月份启动查看并督促全市A级旅游景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于6月30日下发《关于督促各A级旅游景区报送安全评估报告的通知》,结合A级旅游景区年度复核工作,及时通报全市未完成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景区企业。目前,全市33家A级旅游景区已全部经过安全风险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做好暑汛期安全生产。下发《关于加强全市A级旅游景区暑期汛期安全防范和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新文广旅〔2025〕85号),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暑期安全和防汛应急安全管理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景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文旅部门、A级旅游景区要围绕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领域,认真组织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不留死角。按照《旅游景区安全管理“九必须”》要求,从工作制度、隐患排查、安全设施、安全巡查、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流量管理、灾害防范、应急处置等九方面,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保障旅游景区安全有序运行。
抓好应急演练工作。指导八里沟、宝泉、万仙山等全市15家涉山涉水A级旅游景区建立抢险救援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完备应急预案工作,汇总15家旅游景区的防汛应急预案及抢险救援名单,汇编成册,加强旅游安全制度建设。督促全市4A级及以上景区根据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实战化演练,针对重点人流时段加强疏导管控,细化事故救援、险情应急处置、游客转移避险等具体措施,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战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反应和妥善处置。
持续强化工作督导。组织各相关县(市、区)持续加强对A级旅游景区的安全指导工作。重点对八里沟、宝泉等A级旅游景区进行安全生产的指导检查,现场传达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重点检查景区制度建设、安全培训、应急演练、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及责任落实情况。通过重点抽查、全面排查等方式,排查隐患、发现问题,即时反馈、限期整改,以常态化检查促进景区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