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2016〕145号)《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关于实施2021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公告》精神,经项目承接主体申报、局研究确定,辉县市豫剧团演艺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单位拟承接2021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事项(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自2022年1月29日起,至2022年2月4日止,共7天。
二、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市文旅局公共服务艺术科受理公示结果的异议申请事项。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采取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单位: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公共服务艺术科
受理人:李妮莎
联系电话:0373-3530170
电子信箱:xxwhjswk@163.com
通信地址:新乡市科隆大道438号
附: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2021年度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建议名单
2022年1月29日
附件
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
2021年度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建议名单
序号 |
购买事项 |
拟承接主体 |
单位性质 |
1 |
舞台艺术演出活动 |
辉县市豫剧团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
国营演艺团体 |
2 |
公益性出版物的印制发行 |
新乡市商务快印有限公司 |
民营印刷企业 |
3 |
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展演活动 |
新乡市豫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文化企业 |
4 |
开展书画艺术进乡村 |
新乡市九德画院 |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 |
5 |
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活动 |
封丘县关小凤祥符调天兴班豫剧团 |
民营演艺团体 |
6 |
民办演艺机构面向社会提供的免费演出活动 |
原阳县加颖豫剧团 |
民营演艺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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