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大禹湖景区拟评定为3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31 16:40:00  发布人:  阅读次数:3236次

    按照《新乡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实施办法》,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按照有关程序,2019年12月30日,组织检查员(王海新、邓军华、朱金泉、王敏)对大禹湖景区进行了3A级旅游景区评定,该景区达到了3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7日。

    监督电话:0373-3669091

 

 

2019年12月31日

新乡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