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乡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关于规范景区开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外侨旅〔2016〕72号)和《新乡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关于印发<新乡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新外侨旅〔2016〕141号)文件关于A级景区等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大禹湖景区自评,卫辉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初评推荐,市景评委对卫辉市申报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有关要求,拟列入3A级旅游景区评定名单,现予以公示,若有其他情况请向新乡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反映。
公示日期:2019年12月2日——12月8日
电话:3669091
新乡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