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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 关于印发《2022年优化文旅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5 09:16:34  发布人:  阅读次数:3729次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促进文旅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现将《2022年优化文旅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15日

 

 

 

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打造一流文旅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标对表全国先进,围绕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和大数据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放管服”改革,全面强化窗口人员思想作风建设,以文明创建为动力,全面优化文旅营商环境,加快文旅市场复苏和行业消费提振,努力把文旅文创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贡献文旅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对标全国、全省先进,加大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力度,全面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扩大优质文旅产品供给,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满足群众需求,打造文化品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文旅执法能力和水平。持续推动文旅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信易游”取得明显成效。统筹推进文旅市场“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扩大部门联合抽查力度。圆满完成市定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重点任务

1.对标全国、全省先进,全面加强营商环境体制机制建设。在政务服务、综合执法、服务企业(项目)、争取资金等方面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部门:市场管理科  政策法规科  广电事业科  文物管理科  文物安全科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2.持续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媒体、网站、显示屏、展板、微信公众号等宣传“两条例”精神,推动条例在文化广电旅游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贯彻落实。

    责任部门:市场管理科  政策法规科  广电事业科  文物管理科  文物安全科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3.大力弘扬黄河文化。以黄河自然和文化资源为依托,进行保护开发,加强黄河文化品牌建设,开展评定国家A级旅游景区和乡村品牌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寻找村宝”等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活跃沿黄区域群众精神生活。推进黄河区域文物保护与利用。

    责任科室:公共服务艺术科  文物管理科  资源开发科  

4.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推动公共文化设施提质增效。提升文化旅游管理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扩大优质文旅产品供给,进一步满足群众需求。有效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不断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责任科室:公共服务艺术科  文物管理科

5.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政务服务和文旅执法水平的持续提升。围绕同城一支队伍,强化指导六个区建立完善新的体制机制,加强文旅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文旅执法水平。努力改善执法条件,加大执法队伍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全面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大数据综合监管服务体系、“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等数据填报、信息报送、结果录入等工作。

    责任部门:市场管理科  政策法规科  广电事业科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6.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坚持“项目为王”,进一步加强助企队员和企业首席服务员的管理和服务,支持助企队员和首席服务员的工作,全面落实好“双挂职”制度和服务企业联系人制度,广泛开展为企业办实事活动,努力为文旅企业(项目)的建立、发展壮大铺平道路,扫清障碍,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

 责任部门:市场管理科  政策法规科   广电事业科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7.强力推进大数据综合监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市大数据综合监管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持续搞好“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平台建设,扎实推进数据普查、“一件事一次办”“一码惠企”、中介结构入驻网上超市和政务服务事项压减办理时限等工作,全面实现便民利企。各相关科室要根据市大数据监管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做好大数据普查、收集填报及相关工作,做好处罚案例填报公示等。

    责任部门:市场管理科  文物管理科  文物安全科  广电事业科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8.扎实推进文化旅游市场信用建设。加大创建信用示范城市力度,全面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文化旅游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扎实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旅行社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扩大分级分类监管覆盖面,落实信用差异化监管措施,营造浓厚的诚实守信氛围,加大对失信经营单位的监管和专项治理,搞好信用修复培训指导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信易游”“信易阅”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每个科室(单位)每月报送一篇信用工作宣传报道。

责任部门:市场管理科  公共服务艺术科 资源开发科 交流合作科  广电事业科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9.统筹推进文化旅游市场“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扩大部门联合抽查力度。全面提升文化旅游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覆盖率,实现“双随机”监管全覆盖。执法信息公示率100%。及时动态调整“一单两库”,加大部门联合抽查力度,扩大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完成45%的部门联合抽查任务。严格落实检查公开要求,强化各项保障机制,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宣传报道和培育案例工作,每个科室(单位)每月报送一篇工作报道,培育1—2个典型案例,圆满完成各项抽查任务。

 责任部门:市场管理科  广电事业科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10.加强信息报送和案例培育。在推进改革、健全制度和市场监管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和案例培育。既注重总结工作中的亮点和成效,以工作信息或报道向新闻部门报送,也要总结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补短板强弱项。要确定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和信息报送,高度重视典型案例的培育和上报。

    责任部门:市场管理科  广电事业科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等相关科室

11.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科室其他工作要一并谋划,一体落实,整体推进。各责任科室要将科室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机融合,通盘考虑,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及早筹划,统筹安排,抓好重点,举出亮点,攻克难点,推动工作优化升级。

    责任部门:市场管理科  政策法规科 公共服务艺术科 广电事业科  文物管理科  文物安全科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12.做好市局与省厅、省局及市大数据局对接工作。严格按照市大数据监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相关科室要及时与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文物局等上级部门对接,超前谋划,严格按期完成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下达的各项工单任务。

    责任部门:市场管理科   广电事业科  文物管理科  文物安全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13.深入开展涉企惠民政策普及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文旅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惠企政策普及宣传,帮助企业学好用好各项惠企政策。

    责任部门:市场管理科   广电事业科  宣传管理科  文物安全科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躬身入局,主动担当,自觉履职,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全年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相关科室、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开展工作,科室、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跟踪问效,加大督查力度。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将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制度,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跟踪问效力度,并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年度工作要点是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重点任务超前谋划,制定措施,强化责任,抓好落实。逾期未完成指标任务,影响全局得分的,由相关责任科室、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