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新乡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法政办〔2021〕16号)的部署要求,推动全市文旅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制定度新乡市文旅系统2021年度法治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21年,全市文旅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文旅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市文化和旅游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文化旅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每年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我市相关要求,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国有建设用地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前置改革,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文化旅游管理服务水平。加强诚信建设,落实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贯彻实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三)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重复、变相和违规审批。大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实现一批高频事项实体证照免于提交,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压缩70%以上。衔接落实国务院文广外旅系统新一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按照国务院、省、市级部署要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制度,提升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水平。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并公布权责清单,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明确责任边界,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的配发管理,落实综合执法执勤用车、装备配备标准等。
(六)加强文化旅游领域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积极开展我市文旅系统立法调研和审查,加快推进《新乡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做好《新乡南太行旅游度假区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做到立法和改革相衔接相促进,用高质量立法保障和推动高质量发展。
(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八)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
(九)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贯彻国家、省和我市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关要求,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完善我局法律顾问制度,重点围绕“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落地落实。
(十)深入推进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持续推进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执法能力。按照《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办法》要求,持续建设、培育文旅行业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和标兵的培育,保证有关工作规范化、精细化落实。
(十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努力争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示范单位。推动落实文化市场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基层办案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加强我市文旅系统执法监督检查。畅通我市文旅系统行政执法投诉渠道,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
(十二)提升文化市场监管水平。深化文化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加强全区文化市场智能监管平台建设,扩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视频监控覆盖范围。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专项整治,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十三)全面推进落实政务公开。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我市落实意见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加强政府网站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管理。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管理,不断提高我局官方网站和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为民服务水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规范,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十四)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支持和配合行政审判活动,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十五)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全年计划安排党组中心组学法不少于4次,局领导班子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2次,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不少于1次。按照省、市安排参加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测试,适当扩大测试范围,改进测试方式,提高测试实效。
(十六)实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述职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注重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法治能力考察,将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十七)注重文旅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和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专业团队参与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引导文化志愿者队伍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图书阅读、法治文化长廊等活动,打造一批具有文化旅游特色的法治宣传品牌。结合我市文旅工作实际,梳理群众关注度高、尤其是涉及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正反面典型案(事)例,充分运用局官网、公众号、媒体等广泛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好各级党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科室要对照工作要点中的任务内容,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要认真研究,明确责任,一抓到底,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以信息等形式及时报送厅政策法规处(电子邮箱:xxlyzcfgk@126.com),加大宣传推广力度。12月15日前,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送局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