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30 16:12:09  发布人:  阅读次数:1678次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系统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2023630

 

 

 

 

 

 

 

 

 

 

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系统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市文旅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立足我市文旅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两个确保”、实施文旅文创融合战略,聚焦重点任务、关键环节,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不断推动我市文旅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新乡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法政办〔2023〕5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文旅系统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这一重要思想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全市文旅系统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积极通过官方媒体、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报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党办、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严格履行部门职责

(三)推进职能优化。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深化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和政务服务事项有机衔接,坚决遏制不当干与微观经济活动行为,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实权责公开、动态管理和考核平估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以及国家取消、下方行政许可事项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依法公开权责清单,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扎实推进全市文旅系统市场准入壁垒专项排除清理。

 责任单位:人事科、市场管理科(行政事项服务科)、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严格市场主体审批和清理,狠抓文旅市场监管执法。严格文旅市场主体审批、备案,持续开展经营场所主体清理专项行动,摸排标记,实现市场主体动态监管。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网络巡查与现场检查结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文旅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管理科(行政事项服务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四)进一步优化行业发展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放管服效”改革,规范事项清单管理,深化“三级三十二同”,强力推进大数据综合监管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文化旅游市场“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规范部门联合抽查。扎实推进文化旅游市场信用建设。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三张清单”制度,注重跟进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配套措施,优化包容审慎、稳商助商的依法行政环境,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市场管理科(行政事项服务科)、政策法规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培训学习,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要求向同级司法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相关业务科室、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四、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七)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全市文旅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关要求,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八)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实施意见》,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创造条件,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九)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和年审培训考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组织全市文旅系统执法部门领导班子专题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水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提高我市文旅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运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解决执法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办案制度、日常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制度。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市场管理科(行政事项服务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十一)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推动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推进工作理念创新、方式创新。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过程中,注重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措施的运用,并且根据河南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和文书示范文本,规范制作行政指导案卷。进一步完善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制度清单,宣传落实防控措施。通过以案释法,积极宣传,梳理彰显本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柔性执法的手段,不断优化提升我们的执法形象。积极参加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创建示范活动,总结宣传本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市场管理科(行政事项服务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十二)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根据法律、规章和标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专项应急预案制修订情况,结合工作实践,及时修订全市文旅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全市文旅系统突发事件检测预警、信息报告、联合会商、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

责任单位:办公室、相关科室、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十三)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开展群众和企业最不满意行政执法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依法处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市场管理科(行政事项服务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十四)探索建立市场监管监督员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机制。在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同时,聘请部分文旅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社会积极人士、家长、老师等作为市场监管监督员,从市场风险、执法监督、服务质量等,集中群众智慧,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文旅市场。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市场管理科(行政事项服务科)、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十五)抓好文旅市场科技化建设。完善市级文旅监管平台、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等平台应用,确保信息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强化年终考核和运用,提高用科技手段管理文旅市场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场管理科(行政事项服务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九、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十六)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将行政调解纳入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内容,严格落实行政调解立卷归档制度,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不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十七)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的落实执行。利用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法院常态化沟通联络,凝聚矛盾化解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和配合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及时全面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积极主动履行相关职责或纠正相关违法行为,支持和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认真落实司法建议、检查建议,及时做好建议落实情况的反馈工作。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十八)加强信访矛盾调处化解工作。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畅通群众述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责任单位:办公室、党办、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十、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十九)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进一步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继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面提升办理工作质量。继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责任单位:办公室、相关科室、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十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机制

(二十)强化领导机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并按规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十一)健全责任机制。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压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市文旅系统各单位法治机构要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督导、考核评价等职责。全市文旅系统各单位法治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在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切实发挥作用,及时根据情况调整本单位法治建设有关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科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启动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在本系统选取试点进行培育,严格标准,查漏补缺,对表对标予以完善,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将依法履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等次评定和干部选用的重要参考,将法治观念、法治素养纳入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人事科、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十二)加强队伍建设。全市文旅系统各单位要加强法治机构建设,选好建强法治工作队伍,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市文旅系统各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要健全学法用法机制,加强对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专业化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人事科、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十二、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责任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责任单位要对照工作要点的任务内容,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认真研究工作推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并把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及时报送政策法规,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各单位请在12月15日前,将法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政策法规(联系人:李震杰;电话:3669068,电子邮箱:xxlyzcfg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