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乡市文旅局在省文旅厅、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部署。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组织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听取有关工作汇报,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守法普法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修订“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并先后制定印发了市文旅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2023年守法普法工作要点等,部署启动法治示范创建,统筹推进年度法治建设。
(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新乡市文旅局严格按照要求,梳理精简优化各项办理流程,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上报等工作,严把审批关口,优化准入服务,确保办理操作规范,程序合法。共梳理政务服务事项56项,其中行政许可38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4项,公共服务6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实现了应纳尽纳、应办尽办。2023年共受理办结政务服务事项322件,其中导游证核发270件,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审批27件,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2件,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审批2件,APEC商务旅行卡审核21件,实现网上服务覆盖面100%。
(三)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管理。2023年我局印发规范性文件2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古勘探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乡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2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协调对接市政府法规科开展前置性审查,保证规范性文件内容、程序的合法性。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公布保留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11件。
(四)加强文旅市场执法监管。2023年以来,深入开展营业性演出票务专项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剧本娱乐场所专项整治、文旅市场“双随机”专项检查、“闪电”1-3号、“扫黄打非·正道”、“清风”、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集中执法检查、中秋国庆期间文旅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等各类行动,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文旅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针对疫情消散,旅行团逐步增多的情况,联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旅游客运专项检查活动,全力保障广大游客的出游安全。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000余人次,检查各类文旅企业3300余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6起,已办结45起,行政罚款数额397400元,没收违法所得56362.5元,有效净化了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
(五)严格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召开文化市场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企业座谈会,采取面对面座谈,开门纳谏,听取6个领域近20家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线上+线下” 收集问题线索,建立台账,明确措施,整改问题,推动提升执法人员队伍能力和素质。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对全市近三年执法办案情况进行摸底,组织8个县(市)和市支队3个大队分11组开展案卷交叉互评,促进执法人员办案交流,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加强对重大案件法治审核,全年审查重大案件 13起,组织重大案件集体讨论15件/次,组织听证会2次,向司法局备案重大案件11件。
(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组织做好本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制度的实施,今年实施免于处罚案件4起,从轻处罚3起,并将教育引导融入处罚案件,对当事人通过行政指导、约谈等方式,使当事人认识自己的违法行为,指导当事人完善审批手续,引导当事人依法依规经营,在彰显法律权威的同时,也教育行政相对人知法,懂法,守法。特别是针对文旅演艺市场的违法风险,我局推出“普法释法+规范审批+违法风险”定制套餐,由事后处罚向事前、事中延伸,组织了审批、执法监督和企业主体三方见面会,面对面讲解前期审批各项流程,讲解违规无证照经营的法律风险和安全隐患,帮助解决企业发展痛点难点,消除演艺市场风险隐患。组织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组织执法骨干先后赴封丘、延津、卫辉等地结合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实务进行以案释法,宣讲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理念和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2023年全年,受理各类群众投诉举报522起,立案调解6起,理赔金额43509元,办结率100%。
(七)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参谋作用,加大法律顾问参与度,服务我局工作决策,在重大执法决定、合同协议、制定规范性文件等过程中,把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作为必经程序,有效防范工作风险,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水平。2023年法律顾问在行政诉讼代理、案件审核、规范性文件审查、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方面提供服务64次,其中出具法律意见书8份,参加其他论证或座谈会5次,出庭代理诉讼2次,参与行政复议1次。
(八)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和复议。就河南某国际旅行社不服我局行政处罚提起的行政诉讼,我局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局领导出庭应诉,参与庭审,积极应诉。一审红旗区法院以我局不具备管辖权作出撤销我局行政处罚。我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法律顾问研究案情,梳理证据,制作答辩状,向市中院提起上诉,并积极与上级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沟通请示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经二审法院审理查明事实,撤销了红旗区法院的判决,维持我局所做的行政处罚决定。组织答复办理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不服处罚决定提起的行政复议,我局积极答复,主动沟通,市政府依法进行行政调解,签订行政调解协议书。
(九)规范行业系统信用建设。建立完善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度。梳理并发布涉及导游证核发、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基本建设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审批信用承诺事项,对符合要求的政务事项制定了告知承诺书,推进审批信用承诺,2023年共办结信用承诺件311件。推动市场监管与信用管理、分级分类管理、文明创建、质量体系建设、知识产权监管、文明平安创建等一体推进,提升行业治理水平。一方面指导帮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根据《关于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市文旅局一年来共发放16份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讲解信用修复流程,协助2家印刷企业在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后进行了信用修复。另一方面开展对严重失信主体的认定。根据《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对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红旗区一网吧及其法定代表人做出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并对当事人采取5年内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信用管理措施。
(十)组织法治教育宣传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黄河保护法》、党内法规、《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促进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学习6次。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每月聚焦1个主题,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学习5次,举办民法典、招投标法法治讲座2次。市文旅局先后举办了文物行政执法培训交流会和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交流培训暨服务型执法比武练兵,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各县(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骨干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素质和水平。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开展普法进高校,进景区、进机关、进社区等“法律六进”活动,特别是组织执法骨干赴新乡学院、河南师范大学等六所驻新高校开展《旅游行业法律法规普及讲座》,直接受众2200余人,辐射20余万名高校师生,为师生安全旅游保驾护航。同时还利用春节两会、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博物馆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本系统通过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宣传,不断营造本系统法治宣传氛围。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将普法宣传与文旅活动相融合。元宵节组织市博物馆、市图书馆开展猜法治灯谜活动,图书馆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简笔画作品展,市群众艺术馆举办了“弘扬法治精神 共建和谐新乡”书画网络展等,通过组织行业系统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寓教于乐,取得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高;挖掘行业优势,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方式方法不够创新。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推进执法责任制落实;以实施“三张清单制度”、完善行政指导案例制度为重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以贯彻落实《河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为重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做好“八五”普法的组织工作。提升本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利用各类培训、讲座、学法平台加强法治学习;利用旅游景区、博物馆、图书馆等场所开展法治宣传,加强全系统法治阵地建设。
(三)开展法治示范创建。围绕局机关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工作,进一步研究指标体系,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建设和材料收集,以创建促规范,全面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