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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新乡市2024年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3 10:55:45  发布人:  阅读次数:868次

 

各县(市、区)文旅局,平原示范区外宣办,高新区、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我市文化志愿服务工作在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局制定了《2024年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524      

 

 

 

 

 新乡市2024年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巩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高基层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按照《新乡市文化志愿者管理办法》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以市域各级公共文化场馆为阵地,动员各级公共文化从业机构、文艺院团、社会团体、文化能人等,打造志愿服务品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阵地建设

1.抓好阵地排查。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坚力量的作用,及时发现场馆服务公示不到位、挤占挪用公共文化设施设备、场馆建设不达标等问题并反馈至问题单位,督促整改,提升场馆服务能力。

2.加强学习宣传。各级公共文化场馆适时组织文化志愿者开展《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促进条例》《新乡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5)》《新乡市文化志愿者管理办法》《新乡市乡村文化合作社管理运行办法(试行)》宣传学习活动普及志愿知识,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举办知识讲座、巡回展览、文艺演出、阅读推广等志愿服务活动。

3.壮大志愿队伍。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招募文化志愿者。鼓励各级公共文化场馆从退休教师、退休干部、文化能人等有专业文化知识的群体中招募志愿者,发挥他们时间充裕、服务热情高、生活阅历丰富的优势,形成公共文化场馆志愿者的稳定力量。

)强化服务开展

4.开展志愿服务。各级公共文化场馆要积极组织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活动,加大对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频次;紧密结合群众需求,积极开展以“快乐星期天”“赤子童心”为主题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送书下乡、辅导培训等活动,传播先进文化;开展文化悦老、文化助残、文化筑梦活动,依托市县两级文化馆开设公益课程,拓展延时服务,提升特殊人群的文化获得感和文化满意度。

5.培育志愿项目各级公共文化场馆要把面向群众、服务群众摆在首位,结合场馆特点和优势,精心设计开展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合理安排志愿服务内容和志愿者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规范推进,扩大文化志愿服务项目的社会影响,推动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品牌化建设。

6.打造志愿品牌。各级公共文化场馆要提升品牌意识,在做强做大现有文化志愿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挖掘项目的内生动力,对接群众更多需求,适时引入第三方、专业院团等社会力量,以做精做细为标准,对项目进行提升改造,形成文化志愿服务品牌,更好惠及服务对象。各级公共文化场馆要及时总结文化志愿服务品牌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解决的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文旅局各级公共文化场馆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志愿服务内容严格把关,做好志愿服务活动安全指南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完善记录管理。严格落实《新乡市文化志愿者管理办法》,强化环节管控,认真填写《新乡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记录表》,作为年度星级志愿者认证的依据,依法依规切实保障志愿者权益,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文旅局各级公共文化场馆要把宣传工作贯彻始终,在活动开展中统一规范运用中国文化志愿者标识,协调主流媒体、地方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展现文化志愿服务风采,提升志愿服务的美誉度和影响力。结合“12·5”国际志愿者日等节点,组织区域性和示范性志愿服务项目展示活动。

各县(市、区)文旅局可结合当时实际制定年度方案,策划示范性、操作性强的志愿服务项目并实施,请于1130日前将2024年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情况报送至新乡市文化志愿者管理指导办公室

 

 

附件:新乡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