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征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4 18:35:03  发布人:  阅读次数:231次

尊敬的游客、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导游乱象等问题

1.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

2.导游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擅自变更接待计划,擅自终止导游活动

3.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4.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二)强制消费等问题

1.旅行社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游览项目。

2.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3.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4.旅行社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义务,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行程。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集方式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天:0373-12345;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各县(市、区)文旅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工作时间

新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373-3669030

红旗区0373-5855332

卫滨区0373-2826161

牧野区:0373-3069653;

凤泉区:0373-3918022;

高新区0373-3539496

经开区0373-3686705

辉县市0373-7068508

卫辉市:0373-5266612

长垣市0373-8889920

新乡县:0373-5618601;

获嘉县:0373-4595830;

原阳县0373-7296686

延津县:0373-7627326;

封丘县:0373-8293641;

平原示范区:0373-7553344.

  三、注意事项

为便于核查处置,请各位市民、游客提供线索尽量详细,包括违规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录音、合同、缴费记录、票据等),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和反馈。相关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市民游客旅游出行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微信群、抖音、QQ群等网络发布的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投诉举报。

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以此次整治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希望广大市民游客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共同营造平安和谐旅游环境。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