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乡市开展了国有院团社会效益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全市国有院团报送的自评情况和支撑材料,进行了审核复议、综合定级等流程,形成了2024年度新乡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结果。特此公示:
2024年度考核结果:
市级院团:新乡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97.5分 优秀
县级院团:
辉县市豫剧团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96分 优秀
原阳县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95分 优秀
延津县大平调艺术传承保护中心 95分 优秀
长垣市演艺有限公司 91分 优秀
延津县二夹弦剧团 90分 优秀
卫辉市戏曲文化艺术中心 83分 良好
获嘉县豫剧团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80分 良好
封丘县豫剧团演艺有限公司 80分 良好
公示期为4月28日—5月8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373-3530170。
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