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乡市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新文广外旅〔2022〕30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对全市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2025年度分级分类评定工作,并于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8日进行了公示。根据公示期间反馈意见及各县(市、区)文旅局评定意见,现将2025年度新乡市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再次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5月29日始至2025年6月12日止。
如对该公示结果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及联系方式反馈至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邮箱:jgk3669029@126.com
附件:1、2025年度新乡市旅行社信用等级评定结果
2、2025年度新乡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等级评定结果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