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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十三届新乡市委第一次会议 第24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7-19 17:06:34  发布人:  阅读次数:2029次

尊敬的张思镜委员:

您好!由您执笔起草的《关于稀有剧种生存保护与发展的建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三届新乡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240号)已收悉。该建议指出了稀有剧种生存面临演出市场萎缩演员收入微薄剧团资金匮乏观众日趋老化等问题,对稀有剧种生存保护与发展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此,作为市政府的文化和旅游工作部门,我们对你在我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做出深入思考和付出辛勤努力,表示诚挚的感谢!现就您提出的关于稀有剧种生存保护与发展的建议,我局所做的具体工作回复如下:

国有剧团和民营演出团体是稀有剧种传承发展的主力军,目前新乡全市拥有国有院团9家,民营演出团体数十家,从业人员约3000人。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演职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先后创排了一批现实题材的大型豫剧剧目,复排移植了大批优秀传统剧目,在国家、省等各级比赛展演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同时,还培养了一批优秀的豫剧团队和表演者,演出队伍不断壮大,整体发展形势良好。但经过深入调研,稀有剧种生存保护与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专业人才不足、受众群体较少、演出市场亟需规范等困难和制约。我局对于稀有剧种的发展与保护有以下几个措施:

一是加大戏曲人才培养力度。针对当前稀有剧种演员整体素质不够高的问题,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和考核机制,加强对新生优秀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定期组织选拔优秀戏曲人才进入专业院校进行进修培养,进一步提升演员的综合艺术素养。在部分艺术院校开展试点,专门设置关于稀有剧种的选修课程,邀请具备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素质的艺术家走上讲台,传授经验和技巧,培养稀有剧种后备人才。

二是完善戏剧团体内部管理机制。支持和引导转制剧团、民营剧团等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和机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选人用人机制、剧目创作机制、剧目营销机制、劳务分配机制、违规惩戒机制等。推行“待遇诱人、感情引人、制度留人”的方略,激发国有剧团内生动力和民营剧团的创造活力,全力打造本地名团、名剧、名角、名家,不断推动戏剧繁荣发展。

三是加大政府扶持和市场监管力度。2017年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戏曲保护和传承发展的意见》,《意见》特别指出了要实施稀有地方剧种抢救工程,鼓励市、县设立地方戏曲发展专项资金或基金,扶持地方戏曲,特别是稀有剧种的传承和发展;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地方剧种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实施抢救性记录和保存;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采取成立演艺团体、开办戏曲学校、捐资助戏等形式,扶持地方戏曲的传承和发展。这些年我局也积极帮助组织全市各类戏曲团体及艺术项目申请国家及省级扶持资金,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我市戏曲团体的生产生存环境。同时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与业务指导,引导文艺表演团体提升生产能力,适当增加政府购买惠民演出场次,加大“送戏下乡”演出力度。同时,完善戏剧演出行业法规制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及时整治市场乱象。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继续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联络协调,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推动我市稀有剧种生存保护与发展,为文艺事业提供更多的支持。

最后,感谢您对政府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同时,有您长期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相信我市的文旅事业将会取得更大的发展。

 

20236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  3530170

联 系 人:赵莉娟

邮政编码:453000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2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