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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十三届新乡市委第一次会议 第24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7-19 17:07:24  发布人:  阅读次数:1310次

尊敬的杨海峰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十届新乡市委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和持续推进乡土文化建设的建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新乡市委员会第次会议提案241号)的提案,已收悉。

提案中,您立足我市乡土文化发展现状,从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入手,整合乡土文化资源,创新服务方式,营造浓厚乡土文化氛围。作为政府工作部门,我们对您的辛勤努力和付出,表示诚挚的感谢。

近五年来,市文旅局持续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抓手,先后实现了乡、村两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标率双百目标。主要做法是:

一、制定建设标准。2017年,牵头起草了《新乡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并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进行了印发。方案中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标准,要求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配套建设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室外文体广场,有一个不低于90平方米的室内活动场地,设置有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数字资源室、多功能教室等,同时要求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备有戏台、宣传栏、音响设备、广播器材等,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开展文化活动。各县(市、区)积极推进落实该方案,按照“整合置换一批、改建扩建一批、择址新建一批”的原则,大力推进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二、推进中心建设。一是建立工作台账。组织县(市、区)文旅局每月报送建设进展情况,摸清中心建设缺项,专项指导建设。二是开展建设工作讲评。每一季度对各县(市、区)的建设情况进行通报,研判下一步的推进重点三是建立日报告周公示制度,在建设吃紧阶段,每周在新乡日报上通报各县(市、区)建设进度。

三、强化自查整改。近年来,在实地调研中,我们发现部分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出现了挤占、损坏等情况。为做好自查自纠工作,2021年以来,我们建立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排查整改机制,利用每年的4月和11月集中开展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排查问题达40余条,已全部整改到位。

随着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不断交付使用,一大批村级文化设施得到完善提升,群众自创节目、自主演出的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村级的业余文艺团队蓬勃发展,在县、乡文化单位的推动和指导下,农民自办节目、村级交流展演活动明显增多。

2020年,按照省文件精神,我们在全市推进了乡村文化合作社建设,旨在整合乡村文化艺术志愿团队,搭建乡村文化展示新平台。先后印发了《新乡市乡村文化合作社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新乡市乡村文化合作社管理运行办法(试行)》等文件,规范乡村文化合作社建设。按照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的工作思路,2022年6月,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首批乡村文化示范合作社评选的通知》,拟在全市选取10个乡镇(街道)文化合作社、30个行政村(社区)文化合作社作为全市乡村两级的示范合作社,进行挂牌表扬。经过推荐、评审、公示等环节,2022年9月,印发《关于公布新乡市首批乡村文化示范合作社名单的通知》,对全市5个乡镇(街道)文化合作社和35个行政村(社区)文化合作社进行挂牌,命名为“新乡市乡村文化示范合作社”。其中不乏有非遗传承人组织的文化合作社,如李世萍宋绣文化产业合作社、洛寨村杂技合作社、宋源號金银花茶文化产业合作社等,创新融合模式,传承乡土文化。截至目前,我市已有注册完成的乡村文化合作社1683个,注册占比达到47%,发布活动作品59836个,极大的活跃了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继续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高质量发展,以活动为载体,以人员为纽带,点面结合,持续推进,多措并举丰富群众文体生活。

再次感谢您对新乡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也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为我们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新乡文旅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20236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  3530170

联 系 人:李妮莎

邮政编码:453000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2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