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文旅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2件,按照《2022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须知》要求,市文旅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加大工作落实力度,截至目前,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全部答复完毕,现将我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2件(其中闭会期间收到代表建议1件),其中主办人大代表建议4件,协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25件。建议和提案内容主要涉及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传统文化和群众文化发展、黄河文化旅游开发、大运河国家公园建设、文物保护利用、乡村旅游和民宿发展等方面。我局本着高度负责、高效办理、落到实处的工作态度,严格落实办理要求,29件主办件全面完成沟通答复,2件协办及时向主办单位提交协办意见,并在网上办理系统全部答复,答复率、满意率100%。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今年作风能力建设年结合起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扎实推进工作提升。我局制定了《新乡市文旅局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成立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和办理程序,建立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亲自抓,政策法规科统筹安排办理进度、业务科室按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确保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程序,规范办理。为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办理制度,在办理质量上下功夫,严格办理程序,完善办理机制。一是做好交办工作。我局收到建议提案后,认真研究分类整理,根据科室职责,确定承办科室,并由主管局长代表相关承办科室对建议提案逐件认领。二是严格办理要求。各承办科室在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提出问题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保持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逐一解决落实。三是规范办理程序。承办科室在充分沟通调查之后,提出办理意见,主管局长认真审查答复内容,政策法规科对答复格式进行把关,经局主要负责人审定后,由政策法规科统一书面答复代表。
(三)加强沟通,提高满意度。为提高办理质量和满意率,我局始终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确保每一个建议、提案都沟通到位、理解到位、办理到位。办理前,明确专门承办人员,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协商,充分了解代表、委员的意见和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比对我局业务工作,制定针对性措施。办理过程中持续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调,征求意见,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一时难以承办的建议,积极与代表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力争达成共识。办结后及时向代表、委员送达书面答复。
(四)诚信实干,注重实效。我局坚持为民服务的原则,密切联系工作实际,本着对代表委员负责的态度,以科学、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杜绝办理作风浮漂、工作不实、纸上谈兵,切实做到细致调研,如实回复,认真办理每一件建议、提案,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代表和委员反映的问题。
三、 具体成效
(一)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4件,占建议提案总数的82.8%。如吴世立委员提出的352号《关于推动我市地域文化促发展的提案》,新乡市历史悠久,地域文化丰富,市文旅局吸纳委员建议,结合单位职能和日常开展工作,推动地域文化发展。一是重点整理挖掘新乡地域文化品牌。从历史文化方面,以重大历史事件、历代名相等史料为基本素材,进行创作加工,打造了反映新乡史实的《青陵台》《共和行政》《大义夫人》等艺术作品,提升新乡戏剧品牌的影响力。从红色文化方面,重点围绕吴金印、史来贺、刘志华等一大批红色英模群体的动人事迹,深入挖掘和提炼新乡英模群体精神,提升新乡人文地位;二是加强新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公布了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其中保护名录58项,扩展项目名录15项,积极开展“非遗进校园”,增强青少年的文化自信,激发学生爱新乡、奉献新乡的热情;三是积极开展旅游宣传。以“创意之光 礼赞新乡”为主题组织新乡市文旅IP创意设计大赛评选了一批城市文旅宣传标语、IP形象代言人、文创产品设计等入围作品,着力扩大新乡文旅影响。设计完成《新乡市手绘游览图》,通过国潮风的插画形式表现新乡山水和文化内涵,联合河南科技学院编制完成《新乡旅游指南》,向游客集中介绍我市最详实的文旅资料等。通过从各文化类型中提炼文化品牌,提升新乡的文化内涵,助推我市的经济发展。
(二)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1件,占建议提案总数的3.4%。如董国强代表所提102号关于《加快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 (新乡核心段)项目建设”的建议》,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成立了新乡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及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加强顶层设计、编制规划方案、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逐步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新乡段)建设。该项目属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比较复杂,解决推进需要一个过程,建议中提到的政策资金、群众诉求“公变私”等,相关部门已经根据建议在积极研究政策,在下一步工作中逐步解决。
(三)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留作参考的4件,占建议提案总数的13.8%。如49号建议、98号提案、348号提案均是《关于恢复“新乡窑”暨建立“新乡窑陶瓷艺术馆”的建议》,新乡市陶瓷从历史文献、遗留的窑址等文化遗址及考古发掘实物来看,我市陶瓷历史上存在窑口少、遗物少、产品质量不精、影响力小等特点,现代陶瓷生产企业少,质量不精。市文旅局在调研的基础上就挖掘发展新乡陶瓷文化做了一些工作,指导“辉县窑”烧瓷技艺入选第六批新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鼓励“辉县窑”传承人及其企业等从业者结合新乡本地特色,举办相关展示馆,开发文创产品等。但以新乡目前的基础条件,无论是与历史上的汝窑、越窑、景德镇窑、定窑、磁州窑等传统名窑,还是与景德镇、佛山等现代陶瓷产区相比,产业规模和知名度都没有竞争优势,不足以支撑将陶瓷文化及产业上升到全市发展的战略高度。对这4个一时条件限制无法解决的建议提案,我们与代表委员积极沟通,做好解释,争取代表的理解,并将代表意见留作参考,待条件成熟再做考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秉持以办理促落实、以办理促发展的工作理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积极完善和拓宽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渠道,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代表的批评指正,求真务实,切实解决代表反映的实际问题,力争取得代表对办理工作的认可、理解和支持,并组织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回头看”活动,查找薄弱环节,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不断完善和推进办理工作。
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