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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8-19 09:45:00  发布人:  阅读次数:4433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抢抓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机遇,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促进消费升级、助推脱贫攻坚等方面作用,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新乡乡村旅游品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20〕1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抢抓乡村振兴战略机遇,强化规划引领,丰富产品供给,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乡村旅游环境,推进乡村旅游向规范化、差异化、特色化、品质化发展,努力把乡村旅游培育成为全市文旅产业新的增长极。

  (二)发展目标。全市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业态产品更加丰富,服务品质明显提升,游客满意度大幅提高,形成空间布局合理、产品特色鲜明、服务管理规范、产业体系完善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着力构建太行山乡村风情体验区和山前生态田园休闲区、沿黄农林科技休闲区和环城1小时近郊乡村休闲区的“两区一环”空间格局。到2025年,培育创建50家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20家星级民宿,50个乡村旅游特色村,8个休闲观光园区,8个特色生态旅游示范镇,真正实现以游兴村、以游富民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

  ()完善乡村旅游规划体系。编制全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全市旅游民宿发展规划,以旅游民宿为重点,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多样化发展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和多业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乡村旅游相关专项规划在编制和审查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规划批复后,要及时将规划成果提交同级资源规划部门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规划一经批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市文旅局、发改委、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一是发挥辉县市深山区、卫辉市狮豹头乡景区流量积聚、太行民居风貌保存完整,以及沿黄河县区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民宿品牌和战略投资商,提升创意设计水平,高起点打造“南太行民宿”和“黄河民宿”等民宿集群品牌。二是积极培育辉县市张泗沟村、卫辉市小店河村和定沟村、原阳县水牛赵村、封丘县小城村等一批资源禀赋好的旅游村成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乡村旅游景区。三是支持原阳鹿岛房车小镇、水牛稻田园综合体、平原示范区北岸庄园、未来花果园、获嘉同盟古镇、辉县西厢小镇等建设,打造一批服务郑州客源市场的乡村休闲度假项目。四是依托本地自然、文化等资源,强化特色旅游产品开发创新,实施“牧野好河山,小村多上品”行动,大力开发农家美食、民俗体验、休闲健身、生态康养、农民书画、摄影写生、乡土特产等本地优势旅游产品。(市文旅局、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改善乡村旅游发展环境。一是完善交通配套设施。解决景区连接线“最后一公里”,加快重点旅游景区到乡村旅游景区(点)的道路交通网建设,提高乡村旅游景区(点)公交线路通达率,强化乡村旅游交通保障。二是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在全市乡村旅游景区(点)设置统一的导图、旅游标志等标识标牌。鼓励支持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民宿)在通往其主要道路上设置旅游交通标志。改善乡村旅游景区(点)游客接待、停车住宿、休闲娱乐等服务设施和通信、消防、医疗、文化等基础条件,先期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加快兴建特色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户外运动、文化体验等配套服务设施,努力提高乡村旅游景区(点)的可进入性与旅游活动的安全性、丰富性和舒适性。三是推进乡村旅游环境整治。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地貌、民风、产业等特点,因地制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乡村环境“硬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提升改造工作。实施乡村湖面、河道、溪流等水域环境整治,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对于景区周边的乡村,可以按照与景区风格相适应、与旅游要素相配套的要求,着力治理餐饮业污染。同时,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大力提升村容村貌。四是加快乡村旅游智慧建设。依托河南省智慧旅游开放平台,统一发布乡村旅游资源信息、产品信息等,为游客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推动知名线上旅行商与乡村旅游企业合作,逐步实现信息智能推送、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等互联网服务,完善导游、导航、导厕、导、导购等智慧旅游服务,推进乡村旅游服务、管理、体验智能化。(市文旅局、发改委、公安局、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大数据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消防救援支队、通管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强化乡村旅游品牌推广。一是加大宣传推广。立足新乡,挖掘郑州、开封等近程市场,瞄准中产客群,线上线下联动营销,讲好新乡乡村文化故事。二是举办乡村旅游节。支持县(市、区)策划举办乡村旅游节、美食节、采摘节、民俗文化节等节庆活动。通过旅行社与乡村旅游景区(点)互动,组织乡村旅游专题活动,实现以节促销、以节促游和以节富民的目的,不断增强乡村旅游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三是推出精品线路。以公路交通为主线,依托南太行和黄河滩区等贫困地区的资源禀赋,组合贫困地区乡村旅游精品项目和要素,打造乡村自驾景观廊道,推出一批精品乡村自驾游线路,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四是探索周末休闲游。利用城市居民休闲消费新特点,设计周末乡村旅游产品线路和营销主题,组织旅行社开发“城市人乡村游”“周边省市游客乡村游”活动,把乡村旅游景区(点)变成“城市居民的后花园”、“学校的实践基地”和“社区的活动中心”。(市文旅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提升乡村旅游品质水平。一是提升乡村旅游规范化水平。支持各县(市)、区出台民宿发展意见或管理办法,规范旅游民宿发展。规范乡村旅游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主要消费环节的服务规范,鼓励发展有特色的乡村民宿餐饮强化乡村旅游行业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和品牌意识,规范物价,确保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二是强化乡村旅游市场监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定期对乡村旅游景区(点)的食品生产、餐饮服务、消防安全等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乡村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完善乡村旅游行业信用体系,主动向社会公示乡村旅游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推动乡文明教育,提升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和文明素质。三是培育乡村旅游人才队伍。加大对乡村旅游发展领头人、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发挥新乡高校多的优势,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升,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乡村旅游从业人员队伍。整合高校专家和文旅产业精英力量,提供项目策划、创业辅导、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商品研发、人才培训等一站式服务,为乡村旅游提供智力支撑。(市文旅局、发改委、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六)推进乡村旅游精准扶贫。一是指导文旅企业通过安置就业、土地流转、输送客源、定点采购等方式,带动周边贫困人口脱贫。主动对接寻找旅游扶贫对口帮扶合作单位,积极争取帮扶单位加大对贫困地区旅游项目建设、游客输送、人才培训、产品推介等帮扶工作力度。二是持续打造“脱贫攻坚文旅行精准扶贫献爱心”文旅扶贫品牌。着力打造多条特色突出、扶贫效果显著的乡村旅游扶贫线路,指导旅行社策划开展行业扶贫专线的踩线推广。三是大力开发特色旅游产品。鼓励支持乡村旅游经营者依托当地特色乡村资源,开发乡村旅游特色商品。引导农产品进行加工包装,转化为旅游纪念品和特色商品。依托辉县山楂、决明子,卫辉卫红花,封丘金银花、树莓等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乡村旅游项目,以消费者体验式生产作为途径,做特二产深加工,做优三产服务,从而带动农产品的溢价销售。(市文旅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市推进乡村旅游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强化统筹协调、整体联动,制定出台系列奖励、扶持政策。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把乡村旅游发展摆到重要位置,营造各方支持、广泛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形成市、县、乡、村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合力推动乡村旅游发展。

  (二)整合资金投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以乡村旅游为主体的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整合农业、林业、水利、土地、生态、旅游等各种涉农资金,依法合推进资本平台与品牌企业合作,加大乡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支持金融机构推出符合乡村旅游特点的金融产品,建立新乡市乡村旅游整村授信信息平台。支持乡村旅游企业依法合发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短期融资等非金融债券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通过PPP、公建民营等模式参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三)强化政策扶持。推动《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20〕18号)各项扶持政策尤其是乡村旅游用地保障措施落实落地。对用途单一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乡村旅游综合服务站(点)、集散中心、休闲驿站、旅游厕所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划拨建设用地。对乡村旅游项目用地实行点状供地政策,鼓励采用离地高架方式建设旅游固定设施,该类设施建设用地可不办理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支持以出租、合作方式盘活集体、个人闲置房屋、宅基地等资源。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