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6日上午9时,《新乡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宣传贯彻暨新闻发布会在新乡市人大三楼常委会会议室举办,为全面推进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作出了安排部署。
《条例》于2021年11月2日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21年11月27日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并就贯彻落实好《条例》作了安排部署。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郭培山主持,河南日报、大河报、新乡日报、新乡广播电视台、平原晚报等媒体,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