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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城市书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乡市2023年度城市书房建设 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年07月31日 15:23 浏览量:935

各县(市、区)城市书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城市书房建设工作,现将《新乡市2023年度城市书房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代)

2023年7月28日

 

 

新乡市2023城市书房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构建新乡市全民阅读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民阅读服务设施,扩大全民阅读服务网络,持续打造“全民阅读·书香新乡”活动品牌,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文化品位。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新政办〔2021〕29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要求,2023年计划继续在全市建设城市书房12个。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建设城市书房,既是市、县公共图书馆延伸读书服务的需要,也是全民阅读活动向纵深推进的必然要求。推进城市书房建设,要着眼整城统一部署,合理布局,有序推进,促进城市书房建设整体效能提升。

、城市书房建设的模式、标准和任务

城市书房建设,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数字服务设备、图书、安全监控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等。城市书房的设置布局应遵循“普遍均等、就近服务”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一)建设模式

采取新建、改建两种形式进行建设。同时提倡个人、企业独立建设个性化藏书的城市书房。

(二)建设标准及功能

2023年的城市书房建设任务全部为实用型,建筑面积要求在100㎡以上。

配置设施:书房配置感应防盗门禁系统、自助办证机、自助借还书机等智能化电子设备;配置书架、报刊架、阅览桌椅、工作台、电脑、图书消毒柜等配套设备;配置冷暖空调、饮水机、急救箱、老花镜、雨伞等便民设施;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实用型城市书房配备纸质图书不少于3000册。

建设及功能要求:选址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安全卫生的一楼或二楼临街位置,附近应有公共卫生间。读者可凭二代身份证、借阅证刷卡进入;实现自助办证借阅,主城区城市书房要与市区图书馆通借通还,县(市)城市书房要与本级图书馆通借通还;图书定期更换流通。

(三)2023年度建设任务

2023年,全市计划建设实用型城市书房12个。具体分工如下:

1.主城区建设任务3个。具体分工:红旗区、牧野区、卫滨区各建1个实用型城市书房。主城区城市书房的智能化电子设备和3000册图书配备由市级财政保障书房设计、建设及其他辅助设备由各区负责。

2.县(市)及平原示范区建设任务9个。长垣市、卫辉市、辉县市、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平原示范区各建1个实用型城市书房。建设及图书、设备配备各县(市)政府、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自主负责。 

、建设要求

(一)主体要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采取财政投资,社会捐资、捐建、捐物等形式进行,参与建设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投资额度享有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税收优惠。

(二)设备要求主城区城市书房设备系统要能够纳入市、区图书馆总分馆系统,县(市)城市书房设备系统要能够纳入各县(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系统,平原示范区所建城市书房要能够纳入市图书馆总分馆系统。

)标识要求。全市城市书房采用统一的“馨香书坊”形象标识,统一命名、统一编号。由企业、单位捐资建设的可加冠该企业、单位名称。书房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标牌,并对标牌进行与书房风格协调的亮化,使群众能够快速识别书房位置,方便借阅。书房适当位置要公示开放时间、借阅规则、文明公约以及活动安排等内容。

)运营要求城市书房的建设、管理和运行,按照现行行政区划的划分,实行属地管理,书房选址、建筑设计、房屋建设、设施配备、管理服务、运行保障,均由书房所在地的县(市、区)负责。城市书房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服务外包”的形式进行运营,也可引入第三方合作经营饮品、文创产品等经营项目,引入朗读亭等公益项目。

)人员要求。每个实用型城市书房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2-3名志愿者,由市图书馆或县(市、区)图书馆统一培训后上岗。建立志愿服务机制,吸引公益机构和志愿者加入城市书房服务。

建设时限

2023年我市建设的12个城市书房需于11月底之前建设完成。

(一)点位选定2023年7-8月

由各县(市、区)城市书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本方案要求,初步选址后,报本级城市书房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同时报市城市书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施工建设2023年8月-9月

县(市、区)政府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开展建设本地书房。可筛选区域内有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参与,也可动员协商企业或单位认领城市书房。确定书房设计方案及运营方式后,报经市级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开展建设。

(三)竣工验收2023年9月-10月

由各县(市、区)城市书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验收合格后,报本级领导小组验收。市城市书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抽检验收。

总结考评(2023年10月-11月

在本级文旅部门指导下,市图书馆负责主城区城市书房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各县(市)图书馆负责本级城市书房年度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对所有已建城市书房运营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2023年新建书房进行跟踪指导和总结考评。考评结果直接运用到其它各项绩效考核中。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市书房建设是我市一项重要的惠民项目、民心工程。各县(市、区)政府、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发挥组织机构效能,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推进会、协调会,通报工作进展,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书房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城市书房在保障群众的公共文化权益、提高城市的文化品味、助推“全民阅读·书香新乡”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支持,并积极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积极运用财政政策,将城市书房建设及后续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主城区标志型或实用型城市书房的后续运行费用按照“市、两级财政共担”的原则,每年由市级财政补充部分运行经费。各县(市)及平原示范区城市书房后续运行资金由辖区保障,坚决杜绝后续工作“无人管理效能不高”的问题。

)强化跟踪指导建立健全城市书房的定期评估制度,加强对评估结果的有效运用。将城市书房建设纳入各责任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纳入督查事项,促进城市书房有序高效、可持续运行。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城市书房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克服畏难情绪,杜绝敷衍应付,严格按照城市书房建设的标准要求,紧盯目标任务,把握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上下合力推进,确保把市委、市政府的惠民工程,办实办好办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