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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 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30 10:52:24  发布人:  阅读次数:8872次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新乡革命文物资源丰富,全市8个县(市)全部列入中央划定的晋冀豫革命片区中,现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50处,可移动革命文物收藏单位6家,收藏可移动革命文物159件(套)。经河南省文物局认定公布的革命文物名录中,共包含不可移动革命文物6处,可移动珍贵文物3件(套),革命类博物馆、纪念馆5家。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的通知》(豫政办 〔2022〕 77号)要求,在全面评估、深入调研和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出台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4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工作要求。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改善全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状况,增强保护管理能力,提升革命文物展示利用水平,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一是加强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开展革命文物资源调查,完善革命文物“四有”档案,实施革命旧址维修保护,加强革命文物安全防范,提升革命文物保护能力。二是加强革命文物价值研究。整合高校、博物馆、纪念馆、党史、档案等力量,开展多学科合作研究。有序推进革命文物史料的抢救、征集和研究工作。挖掘阐释革命文物蕴含的重大事件、重点人物、重要故事、时代价值。三是推进革命文物开放利用。推进革命旧址开放利用,进一步发挥综合服务功能。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革命文物创意产品开发,促进文化消费。促进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等业态融合,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四是拓展革命文物展示途径。加快我市革命类专题博物馆等建设,策划推出精品展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强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的互动性和体验性。五是加强革命文物宣传教育。充分用好革命文物资源,主动服务“四史”学习教育。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部门、驻地部队利用革命文物资源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互联网+”革命文物,丰富革命文物数字化展示传播。加强革命精神传播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部分实施保障。一是建立协调机制。二是强化经费保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