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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 新乡市牧野区XX网咖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
2023年04月11日 11:06 浏览量:507

案情简要

2023124日,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新乡市牧野区XX网咖涉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责令立即改正违规经营行为。2023124日,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对当事人涉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立案调查。

法律依据

当事人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指导

一、开展行政约谈

新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针对新乡市牧野区XX网咖违规行为和负责人进行面对面沟通,讲解法律法规,引导、规劝该店负责人要按照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该门店负责人表示,回去后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保证守法经营,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二、下达行政指导文书

新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达行政指导意见书,再次对新乡市牧野区XX网咖负责人进行了法律法规讲解。引导其提高认识,规范经营。同时指导文书中,执法人员就网吧查验上网人员证件问题给出了建议。

三、案件回访

执法人员对该网吧负责人进行回访。对该案中的违法行为是否已及时整改、对于违法行为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是否已认真学习、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程序缺失、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不正当行为,以及对本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有何建议和要求,进行了回访。

总结

该案件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执法的事中、事后,教育、督促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切实提升经营者的法律、法规意识,充分体现了服务型行政执法刚柔并济、法情交融。